我们在消费的过程中,各种网购快递问题层出不穷,如果商品在邮寄过程中丢失、被毁坏,快递公司是否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呢?让我们一块看看案例吧!
基本案情
王同学花5000元从某商城购买了一块手表,因表盘有划痕,便通过某快递公司将手表邮寄至上海厂家更换。厂家签收快递时发现包裹内并无手表,与快递公司核实后,确认手表系在邮寄过程中丢失。老马要求快递公司照价赔偿损失未果,便将某快递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快递公司赔偿损失5000元。
某快递公司辩称,王同学填写快递单时未选择保价,只能根据运单约定,按照实际支付的快递费的十倍进行赔偿。
(图片来源于网络)
法院受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系运输合同纠纷。王同学与某快递公司之间成立的运输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切实履行。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条、第八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运人有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的义务,应对运输过程中非因不可抗力、合理损耗等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王同学的手表在邮寄过程中丢失,某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未将物品安全运输至约定地点,对此存在重大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快递公司辩称的十倍快递费赔偿问题,法院认为,该条款以极小的字体印在快递单背面,系由某快递公司提供的、限制其责任的格式条款,王同学称快递员仅要求填写地址、电话等信息,其并未注意背面的合同条款,也未签字确认,快递公司未举证证明其曾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王同学注意或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依照《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快递公司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该条款对王同学不发生法律效力,快递公司不能据此要求减轻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数额,商家开具的发票及微信付款记录记载老马购买手表花费5000元,购买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而邮寄回厂家时间为2021年11月6日,王同学以该证据证明丢失手表的实际损失,并以此主张赔偿,符合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支持。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某快递公司向王同学赔偿损失5000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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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法
快递丢了,如果是网购包裹丢失,直接找卖家,卖家一般会补发或退款;卖家不予处理或处理不满意,可以在沟通无解的情况下请网购平台官方介入;如果是私人邮寄包裹,请寄件方提供邮寄单(或快递单号)及有效证件到当地快递点进行索赔处理。可以优先找驿站赔偿,驿站不赔偿就找快递员,快递员不赔偿就去打电话投诉快递公司,快递公司不投诉就去邮管局。或者一步到位直接打12315电话投诉。
物品损坏,直接找快递公司交涉索赔。对于快递人员人为性损坏进行协商赔偿,具体就看双方和快递公司态度决定赔偿事宜;如果有证据能证实是快递员监守自盗货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看是否需要报警处理;取证后走司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起诉快递公司进行索赔。
快递员私自拆包裹,可以向邮政机关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私拆包裹属于违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八条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以案普法】包裹丢失,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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